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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进酒效鲍明远十首 其五

欧必元 欧必元〔明代〕

对箸不能餐,对酒不能饮。丈夫生世复几时,安得虚名长泯泯。

低首芸窗事昔贤,报书东阁三年寝。不能奔走效时人,底事青云虚荐引。

朝游已有方,夕还父母旁。愿将儿膝下,看妇事糟糠。

自知甘寂寞,何用借辉光。古今贤圣皆如此,我辈宁能独苦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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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必元

欧必元

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► 722篇诗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