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两岸青山夹着洛水,船顺水向东航行,东南方向的山谷开阔,洛水与黄河相通。
稀疏的树木远在天边隐约可见,夕阳映照在汹涌的河水中忽暗忽明。
想起了几年前出现在伊河边的孤零零村落,眼前是雨霁初晴,一只孤雁在朔风中向南方飞去。
我要告诉在洛桥漫游的作官的朋友
韦应物于大历八年(773)秋冬之间,曾南下江淮,准备到广陵(今江苏扬州)去谋事。在广陵盘桓了八九个月,一事无成,于大历九年(774)秋天,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北归,在淮水边上遇见了过去在洛阳耐的同僚李主簿,写下了这首七律名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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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诗是作者由洛水入黄河之际的即景抒怀之作,寄给他从前在洛阳县丞时的僚友。
唐德宗建中四年(783),韦应物自尚书比部员外郎出为滁州刺史。他先从长安到洛阳,由洛水乘舟经巩县入黄河,再沿河东下赴滁州。途中作此诗,寄给他任洛阳县丞时的同僚。
“夹水”二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