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斯
李斯(公元前284年—公元前208年),字通古,汝南上蔡(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)人 [1-2] 。秦朝著名政治家、文学家和书法家。参与制定法律,统一车轨、文字、度量衡制度。李斯的政治主张的实施,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基本格局。秦始皇死后,勾结内官赵高伪造遗诏,迫令公子扶苏自杀,拥立胡亥为二世皇帝,后为赵高所忌。秦二世二年(前208年),父子腰斩于咸阳,夷灭三族 。► 2篇诗文 ► 22条名句
生平争议
妒杀韩非
正当李斯步步高升的时候,秦王却十分喜爱韩非的才华。韩非和李斯是同学,他继承了荀子的学说,并在此基础上,把慎到的“势”,商鞅的“法”,申不害的“术”结合起来,并加以丰富和发展,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。韩非是战国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,学问比李斯大得多。韩非因说话口吃,不
人物经历
施才
李斯生于战国末年,是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县西南)人,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。司马迁在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:有一次,他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,遇人或狗到厕所来,它们都赶快逃走;但在米仓看到的老鼠,一只只吃得又大又肥,悠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交配,没有人或狗带来
介绍
李斯(约公元前年—公元前年),李氏,名斯,字通右 (先秦男子称氏,女子称姓)。战国末期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)人。 秦代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和书法家。司马迁著《史记》,设有《李斯列传》,是现今研究李斯事迹的主要史料来源。
李斯早年为郡小吏,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,学成入秦。初
评价
李斯的一生,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。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,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,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,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。秦朝建立以后,李斯升任丞相。他继续辅佐秦始皇,在巩固秦朝政权,维护国家统一,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。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,
人生转折
师于荀子
李斯在楚国做过“郡小吏”,但郁郁不得志。后拜先秦的最后一位儒家——荀子。荀子博学深思,其思想学说以儒家为本,兼采道、法、名、墨诸家之长。且颇有向法家转变的趋势。李斯与韩非皆崇尚法家正是得到了老师的亲传。与周游列国的先辈理论家不同,李斯更愿意直接参与政治。正是李斯在这里学
作品集述
文学作品
李斯散文现传四篇,计为《谏逐客书》、《论督责书》、《言赵高书》、《狱中上书》。其中作于秦王政十年(公元前237年)的《谏逐客书》,是传诵千古的名篇。当时韩国为阻滞秦国的进攻,谋求耗蚀秦国的国力,故而派遣水工郑国入秦修灌渠。后被察觉,秦王嬴政遂在宗室大臣的怂恿下并不明智地
墓地
秦丞相李斯,战国时上蔡人。初为上蔡郡小吏,后入秦辅助秦始皇,完成了统一 六国的大业,官拜丞相,被世人尊称为“千古一相”。
李斯的故居有两处:一是故城东门里东西大道路北,在今上蔡一中一带,面积约5000平方米。二是上蔡县城西南5公里处的李斯楼。李斯出身平民,虽然当上了楚国
谏逐客书
李斯〔先秦〕
臣闻吏议逐客,窃以为过矣。昔缪公求士,西取由余于戎,东得百里奚于宛,迎蹇叔于宋,来丕豹、公孙支于晋。此五子者,不产于秦,而缪公用之,并国二十,遂霸西戎。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风易俗,民以殷盛,国以富强,百姓乐用,诸侯亲服,获楚、魏之师,举地千里,至今治强。惠王用张仪之计,拔三川之地,西并巴、蜀
臣闻吏议逐客,窃以为过矣。昔缪公求士,西取由余于戎,东得百里奚于宛,迎蹇叔于宋,来丕豹、公孙支于晋。此五子者,不产于秦,而缪公用之,并国二十,遂霸西戎。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风易俗,民以殷盛,国以富强,百姓乐用,诸侯亲服,获楚、魏之师,举地千里,至今治强。惠王用张仪之计,拔三川之地,西并巴、蜀,北收上郡,南取汉中,包九夷,制鄢、郢,东据成皋之险,割膏腴之壤,遂散六国之从,使之西面事秦,功施到今。昭王得范雎,废穰侯,逐华阳,强公室,杜私门,蚕食诸侯,使秦成帝业。此四君者,皆以客之功。由此观之,客何负于秦哉!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,疏士而不用,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。
今陛下致昆山之玉,有随、和之宝,垂明月之珠,服太阿之剑,乘纤离之马,建翠凤之旗,树灵鼍之鼓。此数宝者,秦不生一焉,而陛下说之,何也?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,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,犀象之器不为玩好,郑、卫之女不充后宫,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,江南金锡不为用,西蜀丹青不为采。所以饰后宫,充下陈,娱心意,说耳目者,必出于秦然后可,则是宛珠之簪、傅玑之珥、阿缟之衣、锦绣之饰不进于前,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。夫击瓮叩缶,弹筝搏髀,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,真秦之声也;《郑》《卫》《桑间》《昭》《虞》《武》《象》者,异国之乐也。今弃击瓮叩缶而就《郑》《卫》,退弹筝而取《昭》《虞》,若是者何也?快意当前,适观而已矣。今取人则不然,不问可否,不论曲直,非秦者去,为客者逐。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、乐、珠玉,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。此非所以跨海内、制诸侯之术也。
臣闻地广者粟多,国大者人众,兵强则士勇。是以太山不让土壤,故能成其大;河海不择细流,故能就其深;王者不却众庶,故能明其德。是以地无四方,民无异国,四时充美,鬼神降福,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。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,却宾客以业诸侯,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,裹足不入秦,此所谓“藉寇兵而赍盗粮”者也。
夫物不产于秦,可宝者多;士不产于秦,而愿忠者众。今逐客以资敌国,损民以益仇,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,求国无危,不可得也。 ▲
行督责书
李斯〔先秦〕
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
故申子曰“有天下而不恣睢,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”者,无他焉,不能督责,
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
故申子曰“有天下而不恣睢,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”者,无他焉,不能督责,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,若尧、禹然,故谓之“桎梏”也。夫不能修申、韩之明术,行督责之道,专以天下自适也,而徒务苦形劳神,以身徇百姓,则是黔首之役,非畜天下者也,何足贵哉!夫以人徇己,则己贵而人贱;以己徇人,则己贱而人贵。故徇人者贱,而人所徇者贵,自古及今,未有不然者也。凡古之所为尊贤者,为其贵也;而所为恶不肖者,为其贱也。而尧、禹以身徇天下者也,因随而尊之,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,夫可谓大缪矣。谓之为“桎梏”,不亦宜乎?不能督责之过也。
故韩子曰:“慈母有败子,而严家无格虏”者,何也?则能罚之加焉必也。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夫弃灰,薄罪也,而被刑,重罚也。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。夫罪轻且督深,而况有重罪乎?故民不敢犯也。是故韩子曰“布帛寻常,庸人不释,铄金百溢,盗跖不搏”者,非庸人之心重,寻常之利深,而盗跖之欲浅也;又不以盗跖之行,为轻百镒之重也。搏必随手刑,则盗跖不搏百镒;而罚不必行也,则庸人不释寻常。是故城高五丈,而楼季不轻犯也;泰山之高百仞,而跛羊牧其上。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,岂跛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?峭堑之势异也。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,长执重势,而独擅天下之利者,非有异道也,能独断而审督责,必深罚,故天下不敢犯也。今不务所以不犯,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,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。夫不能行圣人之术,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?可不哀邪!
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,则荒肆之乐辍矣;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,则流漫之志诎矣;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,则淫康之虞废矣。故明主能外此三者,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,而修其明法,故身尊而势重也。凡贤主者,必将能拂世磨俗,而废其所恶,立其所欲,故生则有尊重之势,死则有贤明之谥也。是以明君独断,故权不在臣也。然后能灭仁义之途,掩驰说之口,困烈士之行,塞聪揜明,内独视听,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,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。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。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、韩之术,而修商君之法。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,未之闻也。故曰“王道约而易操”也。唯明主为能行之。若此则谓督责之诚,则臣无邪,臣无邪则天下安,天下安则主严尊,主严尊则督责必,督责必则所求得,所求得则国家富,国家富则君乐丰。故督责之术设,则所欲无不得矣。群臣百姓救过不及,何变之敢图?若此则帝道备,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。虽申、韩复生,不能加也。▲